□本報記者王斌
  法律援助,讓北京的老百姓感受到了越來越親近的變化。
  2014年7月,北京市司法局、民政局、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規定符合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老年人因其合法權益受侵害申請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這對貧弱老年人,無疑是一縷暖暖的陽光。
  北京現有戶籍老人270多萬人,每年凈增15萬人。這一群體呈現出基數大、膨脹疾速、高齡失能和空巢化嚴重等諸多特點。
  近年來,北京市認真落實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積極推動將與民生權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納入援助範圍,法律援助範圍不斷擴大。
  2009年3月,《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正式實施。與此前相比,條例增加了交通事故、工傷事故、醫療事故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請求賠償事項。這意味著,北京市積極將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過程中出現的與民生權益密切相關的事項以地方立法形式納入法律援助事項範圍。條例將“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確定為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並對農民工、見義勇為當事人免於經濟困難條件審查。
  2011年,北京市又將經濟困難群眾因水污染受到損害請求賠償的案件,納入法律援助的事項範圍,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促進解決群眾關註的熱點、難點問題中的作用。
  為了讓工作務實有效,北京市法律援助機構推出三十餘項便民利民惠民舉措,努力為困難群眾提供便捷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務:突出抓好便民窗口建設,積極改善接待條件,在臨街地點設置專門接待場所,完善窗口服務功能,方便群眾來訪咨詢;打造“一刻鐘法律援助服務圈”,大力推進法律援助“進企業、進鄉村、進社區”,擴大相關行業法律援助輻射面;開通法律援助便民綠色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務”,在最短時間完成受理、審查、審批流程;推行點援制,建立法律援助律師專業分類名錄,供受援人選擇確定案件承辦人,從源頭上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質量;推行訴前、庭前調解服務,實現受援人利益最大化。
  在制度完善層面,自《北京市法律援助條例》之後,北京市先後出台《法律援助補貼辦法》及實施細則、《法律援助機構規範化建設意見》、《加強和規範鄉鎮街道法律援助建設的指導意見》和《法律援助業務檔案立捲歸檔辦法》等規範性文件,形成了以法律援助條例為核心的首都法律援助法律制度體系,使法律援助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為認真貫徹落實新刑事訴訟法要求,加強與公檢法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北京市司法局與相關部門聯合出台了《辦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的工作規定》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實施辦法》等規範性文件,進一步細化新刑事訴訟法有關法律援助的規定,推動了北京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發展。
  目前,法律援助已納入北京市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市區(縣)兩級政府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並且逐年增加經費投入。2011年,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從刑事案件500元/件、民事案件800元/件,增加至刑事民事案件統一為2000元/件,並建立了法律援助案件補貼增長的動態調整機制。
  如今,一張法律援助工作網絡在北京已基本形成。17家法律援助中心、462個法律援助工作站、3950餘個社區(村)法律援助聯絡點,形成了市、區(縣)、街道(鄉鎮)、社區(村)四級法律援助網絡。近十年來,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共解答法律咨詢213萬餘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12.2萬餘件,為受援人輓回經濟損失約15億元,為服務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積極貢獻。
  (原標題:北京法援十年輓回損失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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